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湖南绥宁县全面推行河长制打造水清岸绿美景图

发布时间:2019-12-31 11:05 来源:新华热点资讯 作者:新华

         记者钟 鹏   特约记者刘锟  杨 树
      湖南绥宁县全面推行河长制打造水清岸绿美景图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山青水秀亮丽县城

12月26日,记者来到了湖南绥宁实地采访了河长制落实情况。在县城沿着巫水河走了一段,途中可见水清岸绿、时花织锦、绿树成荫,不管是近5公里长的沿河风光带,还是河上的民族风雨桥景观,都吸引大批市民前来拍照、游玩,俨然铺开一副“城在山中、城在水中、城在绿中”的旖旎画卷。原来杂草丛生、滩涂种菜的乱象不见了,代之以水榭亭台、乔木成荫的沿河风光带;移步其间,反映绥宁特殊的地域特点和历史文化底蕴的民族公园、两江围着县城转等元素应接不暇……这是绥宁县全面推行河长制挂图作战的一个缩影。

湖南绥宁县面积2927平方公里,辖8镇9乡,215个村19个社县,总人口39万。全县河流分属资水、沅水两大水系,有溪涧2500余条,其中5公里以上河流94条。水库42座(中型水库4座,小一型水库6座,小二型水库32座)。市管河道有巫水,县管河道有蓼水、莳竹水、平溪、曲溪等4条。巫水河系沅江一级支流,属县境内最大河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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该县河长办主任王世刚介绍:自2017年4月开展河长制工作以来,该县县委、县政府围绕“河畅、水清、岸绿、景美、堤固”的总目标,重点抓好顶层设计、镇乡联动和治理措施,以“1+1+7”治水体系为统领,全力推动水环境整治工作。2019年是绥宁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深入实施之年,也是从“有名”到“有实”的关键之年。该县第一总河长、县委书记唐渊强调:各级河长、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强化落实河长制工作的责任意识,全面贯彻落实“河长制”,认真履行河长职责,切实加强水资源保护和流域治理;要加强巡查,及时掌握情况,发现问题及早处理,要加大河道巡查保洁力度,以更大的决心,更实的作风统筹抓好河道“四乱”综合治理,切实做到有人管事、有人办事。县委副书记、县长、县级总河长罗玉梅带队在巫水河开展河长制巡河工作,并现场督导河道环境综合治理和巫水河沿线景观规划设计等工作。罗玉梅一行乘船沿着城区域内的巫水河段开展巡河,认真听取相关工作汇报,现场了解巫水河道整治、河道保洁和打击非法捕捞工作开展情况,并一一指出发现的问题,当场对问题进行交办落实。

在县领导的率先垂范、示范引领下,全县河长密集开展巡河,县乡党政“一把手”均开展了巡河督导,村级河长坚持日常巡护。截至今年11月底,该县县乡河长累计巡河上万余次。河长常态化巡河,一级抓一级,层层抓落实的河长治水新局面全面形成山、水、城市建筑融为一体

湖南绥宁县全面推行河长制打造水清岸绿美景图
      顶层设计“1+1+7”为河长制挂图作战护航

去年,为切实做好河长制有关工作,绥宁县先后出台《绥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水务、环保、交通工程建设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》和《绥宁县深化“1+1+7”治水体系三年行动方案》两个重要文件,从顶层设计上为河长制挂图作战提供制度保障。与此同时,绥宁还配套实施了河长制工作督查、巡查、考核等七项制度,确保令有所行,监管到位。其中,所谓“1+1+7”治水体系,第一个“1”是强化短期治水措施,包括补水引水、生态修复、增氧曝气等应急措施;第二个“1”是加快基础设施建设,包括污水处理厂及管网工程、提标改造工程、河道综合整治、农村分散式污水处理、清淤等相关工程;“7”即7大整治方案,分别由环保、国土、市场监管等职能部门牵头,包括工业农业污染源整治、农庄整治及湿地公园保护、临河餐饮整治、非法开采砂石整治、环境监测整治等7个方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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该县一方面督促乡镇落实河道管理范围内的常态化保洁。另一方面,县河长办引导乡镇参加创建“样板河”活动。县河长办统一制定了17乡镇样“板河”公示牌、制定样板河标准。县财政投资60余万元,重点对虾子溪、莳竹水“样板河”进行打造。各乡镇以“样板”的标准开展河道保洁,起到“样板河”辐射效应。再一方面,县河长办重点落实巫水县城段的水面保洁工作。保洁船开展河面清洁80余次,极大保障了界溪口电站库区内水面清洁程度。“6.09洪灾”过后,县河长办积极协调解决界溪口电站库区内大量垃圾坝围坝现象。

县镇联动县级抓统筹镇乡抓落实
农村生活污水是河流污染源之一,2018年开始绥宁启动实施农村生活污水分散式治理工程。目前,绥宁县在建的农村分散式生活污水处理系统通过采用“复合滤池+人工湿地”的工艺,将农村生活污水进行集中收集、集中处理、集中排放,实现农村生活污水达到一级B类出水标准,一举改变了生活污水直排河道的现状。预计到2020年底,绥宁将在县内实现农村分散式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全覆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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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该县河长办负责人说,县乡联动作用在禽畜养殖场清理工作也得到充分体现,禽畜养殖场禁养区域由原来主干河流两旁30米扩大到500米范围,禁养面积占区域总面积的60%多,从去年9月开启清理,通过县乡联动,通力协作,深入做通做细养殖户的工作,至今年基本完成清理,工作成效显著。河长制工作从县级层面予以统筹协调、督查指导,乡镇贯彻执行、推动落实,避免各自为战,工作才能落到实处、抓出成效。

针对治水多种专项整治行动梯次展开,交叉进行,声势浩大,一举改变了全县江河的基本面貌,水清、岸绿、景美的河流成为当地风景线,群众更加亲水、爱水,幸福感和获得感明显增强。水环境治理常抓不懈,久久为功。绥宁将更加压实责任,加快完成已确定各项治理措施,消除存量污染问题,防止问题新增和反弹,保持长治久安。

多项工作扎实推进该县今年自启动河湖划界方案编制工作以来。县河长办一方面制定《绥宁县河道划界确权工作实施方案》,积极争取得县政府的支持;一方面积极核实应划界河道基本情况,对接编制底图,做好划界准备工作。目前,巫水、蓼水、通道河的编制方案已完成,其余河流方案编制方案工作预计12月底前完成。

       湖南绥宁县全面推行河长制打造水清岸绿美景图       
               
今年该县收到省、市河长办交办件共4起22项。针对交办的问题,县河长办与相关承办单位共同分析难点和重点,出点子、想办法,督促承办单位按时间节点完成整改工作。目前,省市交办的整改问题均已按照河长制“一单四制”的要求,全部完成整改销号工作。

继续开展河库“清四乱”专项行动。针对全县河库管理范围内“乱占、乱采、乱堆、乱建”问题,各相关乡镇加强整改工作力度,2018年发现的10处“四乱”问题,均已完成整改销号。为防止产生新的“四乱”问题,县河长办和各乡镇加强日常巡查监管,做到早发现、早报告、早制止。同时以举办6·5世界环境日志愿者活动契机,集宣传员、信息员、监督员、清洁员四个职责于一身,并带动越来越多的群众投身到河库保护当中。

绥宁县河长办相关负责人表示,该县将进一步做好水污染防治和水环境整治,如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管网、农村分散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、污水处理厂的提标改造等。此外,短期应急如生态修复、小型的水处理装置,做好河岸线内外的生态提升和景观提升。“城市的其中一个重要内涵就是以水为魂,以水环境改善提升为重要的标志。所以我们要全面落实好河长制、库长制,让我们的绿水青山变得越来越多,真正体现绥宁‘城在水中、城在山中、城在绿中’,让水点亮城市。”该县河长办主任王世刚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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